《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针对我的老伴已逝去多年,当初没有立遗嘱。现在我的儿子要求把老伴的遗产拿出来分。有道理吗我该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加名:男女双方结婚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可以申请增加另一方为共同所有人的。加名就表示赠予,这样一方的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偿还房贷:对于房贷偿未还清的,申请加名是很麻烦的。只要是婚后偿还房贷的,婚后偿还部分所获得的房屋价值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还清房贷后再申请加名。
老人时候的遗产由其老伴和子女等额继承。配偶、子女、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等额继承。在司法实践中,老伴如果属于没有劳动能力又生活困难,或者在老人生前与老人共同生活过的,在继承遗产时,可以给予适当的照顾,可以多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