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站应建立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对监督档案应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做到真实、完整。监督档案保管期限应执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监督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办理监督注册手续相关资料及监督计划;(二)监督检查记录等资料;(三)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抽查检测资料;(四)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五)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质量安全行为记录;(六)质量安全问题、事故的处理和行政处罚等资料;(七)质量安全问题投诉、举报受理情况;(八)质量安全监督信息或情况通报;(九)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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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机关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严重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以及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单位内部建立监督制度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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