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A在B外出的时候主动帮助B收瓜,并把瓜都放在地上,几天后当B回来后发现瓜都烂了,因此造成巨大损失。请问谁应该负责?3.如果被继承人的遗嘱中涉及对情人的财产分配,请问这有效工揣遁废墚肚蛾莎阀极吗?如果无效怎么办?4.案例:我们家妻子管钱,现在我要离婚,妻子说家中存款只有一万,但我不相信。后来妻子同事告诉我说,妻子在单位说过把家里的钱都以她爸爸的名义存了。请问我能分这些“岳父”的财产吗?5.未成年的买卖行为是效力待定的。如果其父母追认,那有效吗?什么叫追认?能通俗解释一下吗?是承认还是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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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如下: 一、必须有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客观事实。 二、必须有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目的。 三、必须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 四、必须是不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不属于无因管理的情况: 1、违法事项。 2、不能发生债之关系的纯粹道德、宗教行为或好意施惠行为。 3、依法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的事项。 4、非经本人授权不得办理的事项。 5、单纯的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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