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技术规范规定,具备下列主要功能:(一)链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网站,收集、整合和发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理决定、市场监管和服务的相关信息;(二)连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国家规定的公告媒介,交换、整合和发布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信息;(三)连接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实现专家资源共享;(四)支持不同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五)提供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监督、监察所需的监督通道;(六)整合分析相关数据信息,动态反映招标投标市场运行状况、相关市场主体业绩和信用情况。属于依法必须公开的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应当无偿提供。公共服务平台应同时遵守本办法第八条至第十五条规定。
针对电子招标公共服务平台主要有哪些功能,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邀请招标。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