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五年后租赁合同到期,承包商再次向敖先生索要造价费。敖先生告诉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这次更离谱,“要求我们一次性补齐10年剩余35平方米的造价费,每平方米3800元,一共算下来要100多万元。”敖先生说。 随后,记者从承包商负责人处了解到,他们让敖先生交只是38万元,并不是敖先生所说的100多万元。“如果敖先生接受不了可以不租。”承包商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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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来承担责任。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像享受着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商家搬迁造成消费者不方便时商家的责任,是商家的行为造成消费者的不便,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或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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