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工资低,实际工资高合理吗合理。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不低于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不违法。 公司为什么这样做 1.公司这么做是为了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少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偿金等。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比劳动合同的工资高,劳动者务必要保存实际工资水平的证据,尤其是现金支付工资,务必保存好工资单。如果有劳动争议,公司往往会按劳动合同主张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实际工资水平的,仲裁委会按劳动合同确定工资标准,这样加班工资,补偿金等都会变少。 2.公司应当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如果按劳动合同上的工资缴纳社保,就少缴了,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社保局可以责令公司补缴社保。公司少缴社保,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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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比实际工资低: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者应该保存实际工资水平的证据,公司这样做可能是为了在劳动争议时少承担补偿金。因为这些金额,最后还是看实际收入的,只要能证明每月的实际收入就好,比如银行工资流水,妥妥的证据。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不是指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报酬,该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通常情况,用人单位实发工资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允许的。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最低标准规定,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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