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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如何算?

2022-11-19 10: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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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9 回复

专业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愿意多支付是可以的。 解除劳动合同,其赔偿通常有如下情况: 1.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补偿。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到当地l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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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如果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以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非法解除的,按照上述标准的双倍赔偿。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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