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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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误差没有国标的。法律规定,有约定的根据约定来。没有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因为面积超过那么多,房价超过你能够承受的范围,合同不可能履行下去,合同是可以解除的。有约定,约定优先,但是如果是格式条款,那么开发商有义务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不然此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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