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子审批手续要什么办理我是莆田的现在在建房子土地局不让建还拿钢钳去撬窗户说要先办好审批手续才可以建现在不知道什么去审批什么时候可以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之规定,在农村要建房子,应当首先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原则,如果该村民立户后而没有房子居住,可以向本村集体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同意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再由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批准后就可以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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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村建房,需由农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申请人持村委会签署的书面同意意见到本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农村宅基地申请表》交村委会初审,然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国土所报县国土局审核,国土局审核符合认为符合条件的,再报县政府审批。 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应先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
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村建房,需由农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 申请人持村委会签署的书面同意意见到本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农村宅基地申请表》交村委会初审; 然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国土所报县国土局审核,国土局审核符合认为符合条件的,再报县政府审批。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应先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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