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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这时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在下班路上发生的车祸,符合工伤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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