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申请廉租房的限制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针对什么情况下不得申请廉租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能申请公租房的申请人是:未满18周岁的;在主城区没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不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不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的。
下列情况下取消廉租房资格: 1、被民政部门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最低标准的; 3、擅自改变廉租住房用途的; 4、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按规定交纳租金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