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可以报销医药费的条件有: 1.2001年4月1日以前已退休的人员。 2.2001年3月31日(含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1年4月1日(含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退休时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 3.2001年4月1日(含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称之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达到退休年龄后,如果不满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处理: 1、如果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不满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由本人按照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按退休前一个月的缴费工资基数的12%一次性缴足个人与用人单位的医疗保险费后,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2、2001年4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医疗保险年限不足,不允许进行补缴。 3、退休时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不足规定年限的,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4、注意:达到缴费年限并不意味着可以从此不再缴费了。在退休前,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还要按照规定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否则退休前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缴费的方式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所负的责任很大。如果不能按时足额地交费,则该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会给参保者个人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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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门诊、急诊医疗费:在职的职工年度内符合基本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范围,医疗保费用超过两千元以上部分。在合同期内,派遣人员两千元以上部分按50%报销,自己支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派遣人员保险最高数额为2万元。起付线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甲类药品和普通医疗费由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0%,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高精尖检查治疗费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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