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钱有没有经济补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有以下情形在试用期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试用期解除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分情况:1、如果是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是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因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