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申请人可以撤销申请,所以你们可以跟申请人协商,让其撤销申请。 2.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通知你们,你们可以在七日内提出异议。 3.如果法院已正式受理,那你们就要按法院要求准备相应的财务资料,如果法院审查后认为你们不符合破产情形,那么就会驳回申请人的破产申请。 首先要明确你们公司是否符合申请破产的情形,即“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如果符合可能只能通过上述第1种方式免于破产清算。如果不符合,则可以通过以上三种方式免于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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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新破产法对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申请人不能撤回破产申请不是没有规定,而是有明确规定的。新破产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据此,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再请求撤回破产申请,法院当然也不能允许撤回破产申请。法律的文义表述非常明确,不能理解为没有规定,所以在立法修改之前,立论基点是不成立的。此外,虽然新破产法(不需引用旧破产法)第四条规定:“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但由于对这一问题破产法有明确规定,所以也用不着去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破产申请的受理时限是:人民法院需要在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但如果有特殊情况法院需要延长裁定期限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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