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办理房产过户的有关事项如下: 如果有离婚意向,办理房产分割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以房产证更名的方式实现房产份额的转移。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 a.夫妻双方身份证; b.房产证; c.结婚证原件; d.属于城六区央产房改房的,还应当提交《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变更情况通知单》原件。城六区之外的不用提交上述通知单。 e.到场需填写共有协议或产权变更协议 3.所需时间: 北京部分城区上午办理,下午即可出本,具体请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4.所需费用: 税费:全免。 房屋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本,加一本多10元。非住宅55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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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作用: (一)有利于防止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二)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三)有利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有利于夫妻双方良好感情的维系。
夫妻共同房产过户只要双方商议好在离婚前办理和离婚后办理都可以,具体如下: 1、婚姻存在期间: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 2、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房产也属于共有财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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