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办理房产过户的有关事项如下: 如果有离婚意向,办理房产分割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以房产证更名的方式实现房产份额的转移。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 a.夫妻双方身份证; b.房产证; c.结婚证原件; d.属于城六区央产房改房的,还应当提交《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变更情况通知单》原件。城六区之外的不用提交上述通知单。 e.到场需填写共有协议或产权变更协议 3.所需时间: 北京部分城区上午办理,下午即可出本,具体请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4.所需费用: 税费:全免。 房屋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本,加一本多10元。非住宅55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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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过户的注意事项如下: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并办理房产过户,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但必须要到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判决;离婚房产转移过户需要由双方共同申请,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需要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需要注意判决书中必须要明确房产归属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房屋交易过户的注意事项: 1、查看产权是否可靠; 2、审查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真实性; 3、注意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4、了解房屋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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