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 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针对用人单位未履行社保缴纳责任怎么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单位未缴纳社保,一般不赔偿。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若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
用人单位没及时缴纳社保费的,需要及时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