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销,目前存在三个文件,分别是《刑法修正案七》、《禁止传销条例》及关于传销犯罪是司法解释。 《刑法修正案七》是由最高立法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从性质上属于法律;《禁止传销条例》是由行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制定的,从性质上属于行政法规;相关司法解释是由司法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从性质上属于司法解释。显而易见,这三个文件是具有层级差异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因此,对于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依法应当适用效力层级最高的《刑法修正案七》。 故本案应依法定性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针对传销是指什么是司法解释还是治安解释,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法院认为,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不应简单地应用可追溯性原则追溯到解释的法律生效时间,或以可追溯性原则确定为司法解释的实施之日。司法解释考虑其解释的内容和审判实践的应用,专门确定可了追溯性的标准。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传销是指没有实际的产品以拉人头来获得传销,在国(境)外又称直销,一般是指企业不通过店铺经营等流通环节,将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提供给消费者的一种营销方式。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