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转移社保方法: 1、个人交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参保单位。 2、现参保单位执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社保领取社保中心银行帐号开户行等信息。 3、个人把当地社保帐号信息交到在原参保单位。 4、原参保单位执当地社保帐号信息到当地社保办理转出手续。所需材料:社保减少表、当地社保帐号信息(联系函、介绍信等其他形式)、还需要本人写的转往外地的申请。 5、当地社保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汇寄到当地社保,并给一份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上面记录有参保年限、缴费基数、汇寄个人账户部分金额等信息)。 6、原参保单位办结后,将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交给本人。 7、个人将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交现参保单位。 8、现参保单位:执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到当地社保财务查询是否到帐,如到帐,请财务在转移单上加盖公章确认到帐。 9、个人填写《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转移单补填用)》(表二十二-2)(3份),需本人签字),并执保险转移单或缴费明细情况,到当地社保办理补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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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社保转移的办理手续如下:1、参保人向社保局申请迁出,并打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转入;3、现参保地同意接收的,出具接收函;4、原参保地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现参保地办理转入手续。
让本单位的社保中心出具同意接受的文件。如果是外省转出,可能需要出具汇款信息;各机构要求不同,可能需要原单位社保机构出具转出的同意书,并且需要本单位社保中心进行盖章。持同意书到原单位社保部门办理。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调出并出具转出的人员名单。携带证件到现单位社保中心办理转入手续。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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