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意借款的情况下,要求与借款人不签订借款合同,而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从表面看,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买借款人享有产权的房屋,出借人支付房款,实际是出借人借款给借款人。你是借款人吧?这样做对你没有什么特别损失,主要是借贷公司为了借款资金安全的一种措施。但你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应该允许你在期限内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购房款,并承担小额经济损失。其实质就是借款期限届满后还款,并承担利息,以及合法解除本身就是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二、特别注意借款利息是否有高利的情况,根据自己的接受能力考虑,还可能存在砍头息等情况,不要为了借款什么条件都答应,以后反悔非常困难,因为借贷公司已经将借款转化为房屋买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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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注意以下事项: 1、产权证要齐全; 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3、明确价款及支付方式;等等。
签借款合同注意以下事项: 1、借款合同有无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对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日期是否明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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