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申请步骤: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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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主要是:1、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4、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申请人在户籍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领住房申购表,填完后并提交。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收到申请后调查核实,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把资料交给国土房管分局。国土房管分局收到后,进行评分。评完分后,把资料送到市房改办住建办。市房改办住建办复核完,会在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取得资格后,等配售通知。接到通知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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