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关于申请
经济适用房程序如下
一、条件审核。申请人可携带本人户口簿、
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进行咨询,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各地条件会有所不同)。
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二、准备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准备:申请表、申购表、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婚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产权证明(夫妻双方户口本上地址)。
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三、提交材料。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提交到街道办(乡镇政府)办理部门,经过对提交材料进行查验,符合受理条件的可领取受理回执单。
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四、等待审核。受理申请后,街道办(乡镇政府)会通过审核材料、邻里访问、入户调查、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初审,经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街道办(乡镇政府)办理部门将材料报送到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进行复审。
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五、领取凭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
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六、选购住房。申请人在了解可供选择的房源各方面情况后,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选择,否则视为放弃。
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七、办理准购证。选房后,凭选房确认书、身份证、购房通知书到房改办办理准购证。
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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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办理购房手续。申请人持住房准购证到所购住房的
开发商办理购房手续。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