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以地域、行业、所有制等为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二)以获得本地区、本行业奖项作为投标条件;(三)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或者总分包关系共同投标;(四)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意向中标人;(五)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其他影响招标投标公平竞争的行为。
针对招标人不得从事的行为包括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包括: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我国法律中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是明确规定酌定从轻处罚行为,只是规定法定从轻处罚的行为,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犯罪时间特殊并且社会危害程度低、犯罪地点特殊并且社会危害程度低等特殊情况,可能会存在酌定从轻处罚的行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