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陈某(女)因在婚恋问题上和父母发生分歧,遂被其亲生父母认为有精神疾病,并找熟悉的医生张某给予“诊断”,强行送入精神病院。“住院”期间,医院拒绝陈某和朋友联系,拒绝陈某自己办理出院手续,并有几,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由医院在原票据上把“某某之子”换成现在的名字然后加盖医院公章就可以办理报销。或者由医院单独出具一张证明,证明该新生儿在此医院出生及新生儿与其母亲的关系,然后再盖章,这样就可以办理费用报销了。
医生是没有资格打病人的,精神病人本身属于弱势群体,如果病人有精神残疾证更属于残疾人,按照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是要拘留的,如果是殴打残疾人,相应处罚会更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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