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间借贷诉讼时效规定民间借贷诉讼时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了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借条上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必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2、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起的次日起计算。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履行债务的宽限期,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根据最新的规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应当适用一般的规定,也就是说适用法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就应当从权利人,也就是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具体来说,主要是指: 1、如果双方有约定债务履行期间的,诉讼时效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已经届满之日起的三年内来计算; 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债务履行期间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拒绝履行之日起就可以直接计算诉讼时效。但是债权人在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应当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合理履行期间。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