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那么,交房款收据丢了怎办?售房会不会不承认?一、交房款收据丢了怎办,售房会不会不承认购房款不是小数额,如果你不是交的现金,银行应该有交易记录。首先对业主身份进行核实,然后对于丢失的收据进行登报挂失。登报挂失后无异议,由业主本人写声明并按手印承诺承担因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即可。二、交房+未按时收房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1.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2.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3.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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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你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你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 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除此之外,还可以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可以在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也可以进行复印,合同份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按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发票收据不能补办,因为每个发票都有单独的票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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