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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期是怎么算的啊?

2022-03-27 0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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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7 回复

专业分析:

法律依据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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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法律没有规定工伤医疗期,根据工伤职工受伤情况,由医疗机构确定治疗的时间。但法律规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满12个月或者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骨折工伤医疗期规定是由指定的医治职工工伤的医院或者是医疗机构提出相关的意见,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并且通知企业及被保险人。骨折工伤职工的医疗期应该按照轻伤及重伤的不同种情况确定是一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严重的工伤或者是职业病需要延长其医疗期的,最长不可以超过三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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