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名意味着房子共有。 “加名”不只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共有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排在前面的是持主产权证的人,排在后面持共有权证。 责任和权属上的分别体现主要是看你们的共有权性质: 1、共同共有:共有人之间不区分所占共有份额的比例,权力责任相等; 2、按份共有:区分比例,例如甲持有该房产60%共有权、乙持有另外40%共有权。 另外,只要是共有房产,那么任何单方是不能单独处置该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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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婚后房产证加配偶接添加适用场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证添加配偶名字。适用条件:房产无房贷无抵押所需资料:登记申请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关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约定或者转让协议、婚姻关系证明、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属于城六区央产房改房的,还应当提交《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变更情况通知单》原件。城六区之外的不用提交上述通知单。
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可以的,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即可。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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