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2013年开始同居,2015年共同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对方(男方)请问离婚的话房产会如何分割

2019-12-30 13:31:05
推荐答案

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12-30 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没有其他约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女方可以主张均分。同时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展开更多

针对2013年开始同居,2015年共同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对方(男方)请问离婚的话房产会如何分割,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婚前一方支付房产首付,婚后男女双方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可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具体的分工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视为甲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部分,除夫妻另有约定外,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时,还有一笔抵押贷款还没有还清,将被视为房主的个人债务。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属于赠与行为,房产由个人所有变为两人共有。离婚时,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房产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