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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转让涉税问题如何处理

2022-06-14 1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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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14 回复

专业分析:

针对企业股权转让的涉税问题进行以下三方面的明确:一、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所得。二、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所得,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得以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三、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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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般的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所得税计算公式: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5%=股权转让所得×25%。涉及到股权转让收入以及股权净值即投资支付实际成本确认问题: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股利分配纠纷源自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股利分配请求权是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 因而,股利分配请求权不能脱离股权而存在。而股利分配给付请求权则不同,它是请求公司给付已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具体股利分配金额的权利,属于单纯的独立于股东权的债权。 在股利分配给付纠纷中,法院不再对应否分配股利及如何分配的问题进行审查,而是直接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分配方案确定的股利金额,按照债权关系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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