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2)盗窃数额达到十二巨大起点的,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3)盗窃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每增加20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4)多次盗窃的,可以增加两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盗窃他人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针对最新盗窃罪判刑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如果社会危害性不是很大的,可以取保候审。
盗窃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达到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达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