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干部按下列标准一次性领取复原费、安家补助费、回乡生产补助费。1、复员费:复员的干部,军龄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1周年部分,按年标准的二分之一计发。2、安家补助费:复员到大中城市的干部,军龄在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半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不满1年的按半个月发给);军龄在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发给)。对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干部,军龄在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不满1年的按年发给);军龄在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2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不满1年的按年发给)。3、回乡生产补助费:对复员回农村的干部,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针对在转业干部复员费用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凡自愿复原的干部,按军龄长短计算,军龄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对判过刑批准复原的,按上述标准每满1年各扣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1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1/2计发。复员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经批准退出现役作复原安置时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退役金。 这部分人员中的党员在没有择业前,以每月实际领取的退役金为计算基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