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要求进行地下管线建设的,由规划土地监察机构责令停止建设,依法予以处理。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造成市政公用设施损坏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修复、赔偿责任。发现有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中未标明的地下管线,经规划国土部门查明权属单位并确认属于违反规划设计要求敷设地下管线的,由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依法予以处理。相关改正、拆除的费用,由地下管线权属单位承担。
针对拆迁时公司安置地下管线是必须安置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征收拆迁属于政府行为,根据法定程序执行(政府工作计划,人大审议通过等),会制定一个具体的时间表,同时做好拆迁安置工作,保证被安置人员的合法权利。至于,具体是先建房,还是先拆迁,都是可以的,属于先拆迁的,政府应该给予临时住房或者合理费用。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