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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原件丢失了怎么办

2023-05-09 1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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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09 回复

专业分析:

第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你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你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你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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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律师

广东宏力律师事务所

不必担心丢失购买合同。如果购买的是现有房屋。根据我国现行法规,购房合同必须经过房屋转让登记程序才能有效建立。未经注册,购房合同将不会生效,法律也不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如果转移登记程序已经完成,则由法律造成的意外损失造成的隐患将被合法消除,仅损失的材料需要更换。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购房合同原件丢失的,如果当事人已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的,则可以到房屋登记机关申请复印、盖章进行证明;如果未登记的,可以与合同相对方协商复印其原件或者提供其他能证明购房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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