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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的

2023-06-27 08: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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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27 回复

专业分析:

违约金条款是无效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单位主张违约金得不到法院支持。 培训费,单位需要举证,证明为员工培训支付的费用,并应有服务期约定。劳动者解除合同只赔偿剩下的服务期所摊的培训费。没有服务期约定,就没有所谓的培训费赔偿。 在试用期内,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在试用期合同约定违约责任是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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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录用函当中关于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公司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情况。其他情况下都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内员工可以提前三天向单位申请离职,一般而言是不用支付违约金的。员工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情况如下:员工经过单位专业技术培训,约定了服务期限,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双方有劳动竞业协定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具有以上两种情况的,都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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