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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卖方承担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买方承担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买方承担 2、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契税按房价5%缴纳,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都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其它不变。
直系亲属房产过户(根据税局税费申报缴纳指引,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主要分为赠与、交易和继承三种形式: 一、赠与优点: 1、不在广州市限购政策范围内,可以不受购房套数限制,直系亲属为非广州户籍的,可通过赠与获得广州本地房屋; 2、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费用都属免征范围。缺点: 1、受赠人需缴交契税,且计税价格以赠与当时的市场价为标准; 2、受赠后房子若需出售,如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产权人必须按据实征收方式缴纳。 二、交易 1、如能提供成本价凭证,则以不低于成本价(转让人的购房原价)为计税价格; 2、交易后再次出售时,产权人可选择核定征收方式或据实征收方式缴交个人所得税。 三、继承只有权属人(被继承人)去世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方能办理继承。继承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契税,只需缴纳房产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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