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劳动者(刑事犯罪的由检查机关)可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判决。劳动局不受理仲裁只要凭《不予受理通知书》,去法院民事立案即可。劳动仲裁委员会有自己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劳动局认为申诉理由不充分不受理,那么劳动者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如果劳动局无故拒不受理,那么劳动者可以向上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信访渠道,向当地党委、政府、人大信访部门反映。拖欠工资金额巨大,一般先由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向拒发工资的责任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如果欠薪责任人仍然拒绝发薪且又不做出合理解释时,十日后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雇佣劳务关系发生纠纷,则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条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民事法律进行调整,劳动者因雇佣关系纠纷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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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农民工上劳动局受理时间是五个工作日,处理的时间一般会在六十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成,但如果遇到情况比较特殊的可以适当的延长,但也是不会超过九十个工作日,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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