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政府出台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建委、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的通知》。对2007年北京市城八区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相关准入标准做出明确规定。 按照新标准,北京城八区申请廉租住房的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96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15万元及以下;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1392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3万元及以下;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088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0万元及以下;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784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8万元及以下;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 348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0万元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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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标准:1、户籍:是北京市城镇户口,登记地点在本区,且已有户籍5年及以上。离异应已有户籍3年及以上;2、年龄限制:申请人的年龄需要达到十八周岁及以上。单身家庭的申请人年龄则需要达到三十周岁及以上。
2022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申请人需取得北京市城镇户籍实际满3年,并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申请北京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北京市建委根据北京不同区县的居民收入、居住水平等因素确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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