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卡银行—未及时挂失的责任承担人 发卡行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由办卡时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各个银行的约定不同,共同点是银行只对未及时办理挂失给持卡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此外一律不负责任。 近来,有些银行为了招揽业务,推出了失卡保障服务,在银行卡丢失48小时(或24小时)内的盗刷承担限额(5000或10000元)以内的责任,并且规定严格的条件限制(比如非密码支取、第一时间挂失)。发卡银行承担的责任由签约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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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借给老赖使用,所引起的账户资金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你必需对所发生的资金负责。借记卡钱用完为止,贷记卡(信用卡)的还贷是需要你还的。建议无论对方是否老赖,都不应该出借自己的银行卡。
在当事人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应当由银行承担责任。因为,持卡人在银行办理了借记卡,双方之间即形成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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