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卡银行—未及时挂失的责任承担人 发卡行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由办卡时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各个银行的约定不同,共同点是银行只对未及时办理挂失给持卡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此外一律不负责任。 近来,有些银行为了招揽业务,推出了失卡保障服务,在银行卡丢失48小时(或24小时)内的盗刷承担限额(5000或10000元)以内的责任,并且规定严格的条件限制(比如非密码支取、第一时间挂失)。发卡银行承担的责任由签约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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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借给老赖使用,所引起的账户资金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你必需对所发生的资金负责。借记卡钱用完为止,贷记卡(信用卡)的还贷是需要你还的。建议无论对方是否老赖,都不应该出借自己的银行卡。
银行卡被人用人借用犯法,卡的所有人,也就是卡的主人要负法律责任,根据银行卡相关管理条例的规定,银行账户应当是实名制,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或者借给他人使用,一旦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也要承担相信的民事或者刑事责任。无论如何,卡的所有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为,银行卡不能随意借给他人使用,自己的出借行为是过错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同时,若自己能证明您不知情,不需要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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