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构成交通事故六级伤残鉴定标准如下: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2)严重失读伴失写症;(3)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4)单瘫(肌力3级以下);(5)阴茎勃起功能严重障碍。2、头面部损伤致:(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重畸形;(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脸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视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3)双眼低视力1级:(4)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5)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6)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7)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cm以上,容貌损毁和器官功能障碍。(8)面部大量细小授痕(或色素明显改变)75%以上,容貌损毁;(9)头皮无毛发75%以上。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4、颈部损伤致癫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5、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6、盆部损伤致:(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2)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3)子宫全切。7、会阴部损伤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8、外阴、阴道损伤致授痕挛缩,阴道狭窄,功能障碍。9、肢体损伤致:(1)双手掌缺失50qo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60%以上;(2)双手十指缺失 70%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90%以上;(3)一上肢在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二关节以上完全丧失功能;(4)双足十趾完全缺失;(5)一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二关节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针对交通事故六级伤残鉴定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10级伤残鉴定标准不再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而是适用2017年实施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对于10级伤残,《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的鉴定标准包括以下部分: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2、头面部损伤; 3、颈部及胸部损伤; 4、腹部损伤; 5、盆部及会阴部损伤; 6、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7、体表及其他损伤。 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五部分的规定,十级伤残包括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等七个部分的损伤,每部分都有相对应的具体的鉴定标准。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伤的,按照交通管理部门划分的责任来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