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不能补缴,中断后需要重新缴纳,重新计算缴纳时间,生育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不同,中止即失效。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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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计算公式为:生育保险费等于单位缴费比例乘以缴费基数;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补助费加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补助费等于缴费基数乘以产假时间;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
一、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按照我国生育保险条例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未列入本办法参保范围,其配偶生育时,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以下材料到当地社保局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 二、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4、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5、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 6、男职工本人身份证。 7、原始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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