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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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应写明转让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土地的位置、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土地用途;转让期限;转让数额及交付方式;地上附着物转让的约定;解除土地转让协议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土地使用证是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办理的证件,是对土地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对土地的管理具有重要作用,权利人凭借土地使用证对相应的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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