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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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账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三个月。根据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津贴必须由用人单位进行申领。 企业必须在女职工生育次月的20-25日,在社保中心财务部扣款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当地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一般在申领月份的次月中下旬生育津贴款项到达单位账户上,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
第一、女职工是终止妊娠后,还没有休完产假就把资料交由企业让企业去申报生育津贴的,那么一般来讲生育津贴是每个月把钱打到企业的公账上,然后由企业发放给职工的。 第二、女职工是休完产假后再就把资料交由企业让企业去申报生育津贴的,那么一般来讲生育津贴是一次性把钱打到企业的公账上,然后由企业发放给职工的。 不过很多企业就算一次性收到职工的生育津贴也不会一次发放给员工的,它们会分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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