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能销毁相关证据,根据《人民警察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职业纪律)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违纪违法行为:(一)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二)参加非法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三)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四)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五)违反规定使用警械、武器;(六)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被监管人;(七)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检查、搜查人身、物品、场所;(八)敲诈勒索,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九)违法实施处罚、采取强制措施、办理证照或者收取费用;(十)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一)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二)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十三)其他违纪违法的行为。同时,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行政处分与刑事责任)人民警察有本法第六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派出所能要求销毁证据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笔录会存档备查,不会被销毁。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就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要装入案卷或者档案长期保存,不得自行销毁,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依法要承担责任。除非不成案的询问笔录,但这类笔录的销毁,有严格的规定。做笔录,并不一定会对自己产生影响。只要不是涉及到自己进行犯罪行为后被传唤到派出所做笔录,就毫无影响。被派出所传唤去做笔录,如果是证人身份,如果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去做笔录,可以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如果是当事人身份,传唤去做笔录必须去,否则,公安局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笔录只是作为案件卷宗档案的一部分,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后放入案件档案,不放入被询问人个人档案,不会对被询问人产生影响。
旧户口本派出所不会注销,但是一般会对旧户口本进行回收。户口本指的是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具体职称、职业等内容的簿册。在上学、结婚、领取护照、以及办理很多重要事情时均需使用。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