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八级伤残职工享受如下待遇: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住院天数;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为地方规定标准×人数×天。三、辅助器具费用四、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为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伤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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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八级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级工伤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1、伤残补助金,此项费用由社保部门一次性支付,赔付标准为11个月的工资; 2、如果职工主动提出离职请求或者劳动合同期间终止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赔偿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15个月的工资; 3、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付,赔付标准为8个月的工资。 除此之外,还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那么以上费用都应当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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