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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性质上看伤残鉴定其实是一种民事行为,它的结论是一种专家证人提供的证言,它并不是行政行为,所以对伤残鉴定有异议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所以如果对伤残鉴定有异议只能重新进行伤残鉴定或者在诉讼过程中通过各种诉讼手段来排除或者降低伤残鉴定结论的证明力,使其不被法院采纳。
工伤认定下来后用人单位不配合做伤残鉴定的,劳动者可以自己申请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可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伤残鉴定的程序: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 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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