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公民具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房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如下: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应该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由继承人申请的公证。办理遗嘱房产继承时,继承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6、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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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收回就没事了。欠条是证明因为一切经济关系而产生欠款这一事实的法律凭证,范围远远大于借条,借条仅是证明借款关系的凭证。收条是收到对方财物的凭证,不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但可以证明债务的清偿,可以对抗欠条和借条。写欠条有利于明确两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为了避免以后发生争执,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留下证据。
欠条收回就没事了。欠条是证明因为一切经济关系而产生欠款这一事实的法律凭证,范围远远大于借条,借条仅是证明借款关系的凭证。收条是收到对方财物的凭证,不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但可以证明债务的清偿,可以对抗欠条和借条。写欠条有利于明确两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为了避免以后发生争执,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留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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