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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店铺交了订金没有签协议怎么办

2023-08-05 10: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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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05 回复

专业分析:

买房订金依法应予退还。当购房者已交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还没有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已向卖方支付了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这种情况购房者都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如果卖方所售项目有《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购房者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最终没有签订合同,所交款项予以没收,定金一律不退。这种约定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属强迫交易的行为,这种情况如卖方拒不退还定金,购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这种约定似乎是认同的。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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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店铺转让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店铺转让协议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首先写明转让人的基本情况。为了防止受让人上当受骗,在合同约定中若转让人是房屋所有人,就必须出示房产证明,营业执照以及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资料。若不是房屋所有人的就必须出示转让权证明。其次明确商铺的基本信息。例如商铺的地理位置,大小面积以及设施设备等具体事物。最后转让合同交接手续。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店面交接的具体日期,若一方未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应给予另一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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