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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主义的怎么性质

2023-07-15 14: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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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5 回复

专业分析:

我国实行的是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以下简称《破产意见》)。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由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特殊性,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受到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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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申请参加破产程序有两个重要意义。首先,某个或某些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后,其它债权人申请参加,体现了破产债权一律平等的原则。其次,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后,债权人也对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就可依法行使如破产和解申请权、破产整顿申请权等程序权利。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债权申报,是破产法的程序。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法律的规定。也是代表你向房开企业主张权利的表现。只有申报了债权,你才能依法享有破产法赋予你的权力,这些权力比如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监督管理人,决定财产的处置方式,决定是否重整和解还是清算。所以说。申报债权是你主张权利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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